青山区纪委监委“拉网式”排查 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维护党纪严肃性、权威性的有效举措和重要保障。近日,青山区纪委监委制发《关于开展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奖金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2018年至今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晋级、工资调整、奖金发放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全面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情况。
“这位干部2019年被给予严重警告,按照规定不能晋级职称和发放考核奖金……”青山路街道办事处在本次“拉网式”排查过程中发现某受处分干部存在违规领取年度考核奖金和提高工资级别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及时将问题归类并划分责任单位,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3家单位5人存在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且未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等相关处理措施的,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受严重警告处分后,仍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和提高工资级别的1名干部,已督促责任单位对接区人社局履行补扣手续。
“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会损害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有处分执行到位,才能让人对纪律心存敬畏。”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我们每年都会组织开展至少2次专项检查,通过自查自纠、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摸排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对弄虚作假或拖延应付整改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下一步,青山区纪委监委将在做好专项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对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在处分影响期内是否提拔重用等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刘治君 尹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