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预警,你在这些网络理财平台有钱最好先取出来,否则血本无归!
今年是公安机关重点整治非法集资的关键一年,已出重拳开始严厉整治,你如果已在一些承诺高额回报(或拉人头分红)的网络理财平台投资,请马上撤资,如果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被公安机关打击导致崩盘,您或将血本无归,请马上行动起来,马上撤资!!!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2018年国务院开展大督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国家开始以雷霆之势整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活动,重压之下,近期,各大互联网理财平台纷纷爆雷,涉及人数几千万,涉及资金几千亿。
牛板金,涉及82万投资者,390亿元。
云端金融,涉及13万人,45亿元
祺天优贷,涉及68亿元,15万人
优杨投资,涉及百万人,500亿元。
善林金融,涉及600亿元
唐小僧,涉及千万用户,750亿元
联璧金融,涉及人数和金额巨大
旺财猫,涉及13万人,53亿元
抢钱通,涉及千人,数亿元
小诸葛,涉及百万人,10亿元
具体的细节不说了,还有以下这些平台,正处于爆雷的边缘。
不难看出,如今非法集资波及的领域日渐广泛,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古董文物升值、消费返利、慈善骗局、养老投资、微商传销、金交所、文交所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突出,传染积聚速度更快。
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为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已经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违法交易场所经济犯罪、利用金融机构实施非法集资等突出犯罪。
在此,警方正式发出高危预警:集资诈骗的形式越来越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投资者要学会辨识,认清楚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的意识与能力,分析投资的合法性,理性地做出投资选择,类似“高回报”、“高收益”、“快速致富”等字眼,基本上意味着有人盯上了你的钱包,千万不要让自己走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中。
如果你在各类互联网平台有钱,
赶紧去看看那些钱还在不在了,
如果在,最好先取出来。
明天也许它会因资金断裂而倒闭,
也许它会因公安机关打击下关闭,
你的钱就再也取不出来了!
问: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问:非法集资四大特征?
答:非法集资一般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构成要件,具体是: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已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问: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谁来承担?
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到的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问: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共同犯罪如何处理?
答: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位资深经侦民警对投资客的六点忠告
1、一切民间集资行为都是非法的。公司的执照和所谓批文,不代表公司的集资行为合法,国家发给他证件,不是让他来集资的,请收回您的不劳而获的投资欲望;
2、一切民间投资行为最终都会走向血本无归,您现在赚了,只是说明亏损的时间还没到来;
3、集资公司在没有跑路之前,在没有人报案的情况下,任何机关和部门都没有权力介入侦查和调查,故而公司的集资行为很难被政府部门发现;
4、不要期待政府部门对集资行为进行监督。因为没有哪个政府机关有权力有能力随意搜查一个公司的账目和银行往来资金,这就像警察没有能力去天天守着每个人防止其犯罪一样;
5、媒体做广告和明星代言属于正常市场商业行为,他们没有义务和能力审核企业这种复杂的经济行为是否为非法集资;
6、介绍他人投资以赚取提成的行为具有传销性质。参与传销的投资资金属于赃款赃物,不但不能返还,参与人还将予以治安拘留处罚,您的被害人身份不能抵消您的犯罪嫌疑人身份,也不是对抗法律制裁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