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不合规车辆运输车7月起禁上高速公路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加大企业监管力度、源头管控力度、查处惩戒力度、保障服务力度及宣传和规范执法力度,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退出。7月1日起,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
根据《通知》,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整车物流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核查不合规车辆更新退出计划执行情况与新车购置情况,引导本地区整车物流企业更多使用铁路、水路运输,提高乘用车长途运输中的铁路、水路运输比例。为加大源头管控力度,《通知》要求,强化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未在申报系统申报、与申报信息不符、超出退出期限的,依法对车辆驾驶人及物流场站进行处罚,交通运输部将取消违规整车物流企业所有不合规车辆的过渡期。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督促辖区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对车辆运输车挂车进行核查比对,对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超出退出期限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予以劝返。
《通知》明确,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将使用“车辆运输车治理”APP或“12328”微信公众号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挂车退出期限进行核查。对于超出退出期限或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自5月21日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林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