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花了六万多元在某二手奢侈品交易的平台购买了一块二手名表,表是真的,但表带、垫片非原装,汪先生起诉二手平台退钱并赔偿,双方没有达成和解闹至法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通报会,公布了上述案例。最终,北京朝阳法院判令该公司向汪先生赔偿两万元。
购买二手名表发现有“假”
退款问题引纠纷
2021年1月4日,汪先生花费66000元在某闲置二手奢侈品交易服务的公司,购买了一块二手自动机械男表,该手表原价133500元。该平台向汪先生出具《鉴定书》,载明:涉案手表99新未使用品。
同年6月,汪先生在该表的官方维修店进行预检,显示:表带非本公司产品、固机片非原配、在外面维修过等内容。汪先生主张该公司构成欺诈,要求退还购买名牌表的66000元,并主张三倍赔偿。该公司辩解,涉案手表是二手表,里面的垫片、表单不是原装的是正常的,这是真表,不是假表,可以鉴定。“99新”是对这块表的描述,汪先生验收过的,平台对于手表的专业性保养和检修是正常的。
法院认定
商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汪先生购买的涉案手表为二手商品且价格远低于原价商品,且他经常购买二手奢侈品,对于涉案手表存在合理损耗和折旧应有认知和预期。
经查明,涉案手表确实存在表带和垫片非原装的情况,但表带、垫片并非显着影响手表真假、使用功能、产品质量的核心零部件,被告某公司承诺“99新”并未明确表带、垫片必须原装、不得更换,因此,原告汪先生主张欺诈、退货退款、三倍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朝阳法院望京法庭的魏慧彪法官是该案的主审法官,他介绍,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和消费心理出发,涉案手表更换表带、垫片的事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被告某公司并未依法全面、如实告知消费者,侵犯了原告汪先生的知情权,朝阳法院综合考虑侵权情节、合理价格影响、检测成本等因素,并基于对消费者知情权、认知能力和消费心理的保护,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2万元。
法官说法
尽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闲置奢侈品的消费经济不断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供需双方因闲置商品的交易容易产生法律纠纷。”魏慧彪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魏慧彪表示,本案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这是朝阳法院基于证据和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基于现有的法律作出的判决,判决商家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这个案件,一方面警示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全面告知消费者商品的基本信息;另一方面消费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二手商品,到货后注意及时查验商品的品质,注意辨别合理折旧、正常损耗和产品瑕疵,出现问题也要保存好证据,做到精准维权。”魏慧彪进一步解释。(周静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