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绣峰到自治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3月21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绣峰到自治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陪同调研。
调研中,丁绣峰先后考察了自治区检察院大数据中心、融媒体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史陈列馆、党建活动中心等功能区建设和应用情况,了解“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等工作落实情况。
在座谈听取全区检察机关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后,丁绣峰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推进检察改革,深入推动信息化建设应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检察工作克服疫情影响实现良好开局,各项工作有形有感有效,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自治区检察院进一步更新观念,强化被监督意识,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在实现大讨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基础上,进一步指导推动全区检察机关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
丁绣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能动”的履职要求今年首次写入全国人大决议,检察机关要对照决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重点措施,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进一步解决好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不断转变思想、改进作风,积极抓实监督职责,依法能动履职,通过法律监督促进提升自治区执法司法工作质量。要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实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要精准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纠正“假官司”。要探索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要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从维护公益诉讼权威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更加精细、精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草原河流湖泊的公益保护力度,努力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性、标志性的案件。要抓好信访案件化解,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深入治理越级访、重复访,用好检察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措施,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引导检察人员拒绝“躺平”、远离“佛系”,以严管厚爱促担当尽责。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钢、副书记韩彧参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