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护航春耕 “多管齐下”筑起“三农”防护堤坝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内蒙古检察机关关注农民切身利益,聚焦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安全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林西县检察院
春耕备耕时节来临之际,林西县检察院与林西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县农牧业局等部门开展农资产品专项行动。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涵盖县辖区内经营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商铺共计11家,通过查看农资经销商铺的经营资质、农资台账及种子与农药存放情况,运用大数据核对种子、农药标签信息及销售情况,进一步核实待售农资过期及信息不完整等违法销售情况。
针对专项中发现个别农资商铺台账登记不完整、种子农药混合摆放等情况,检察人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促进农资经销商合法合规经营,并对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等相关知识进行了现场宣传。
准格尔旗检察院
眼下正值春耕备耕的重要时期,为防止农民遭受损失,近日,准格尔旗检察院联合旗农牧业局对当地沙圪堵镇区、纳林村等地春耕备耕开展了走访调查,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
为防止假化肥、假种子对农民生产造成损失,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一行前往田间地头、农资销售点了解农资储备、春耕备耕情况。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农资销售单位未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进账、销售台账,店内存在个别过期和无生产日期的种子和农药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准格尔旗检察院将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建议其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农资市场规范、合法运营,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为避免农资销售者在商业信誉、营业收入方面造成不良影响,在走访调查过程中,检察人员及时向农资销售者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涉农政策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建议其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并告知农户和农药、化肥经销户,发现可疑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向执法机关提供线索,并就农资销售者在销售农资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为其答疑解惑。对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存在涉及“三农”和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集中力量迅速帮助解决,以免发生影响农业生产的不良情况。
五原县检察院
“农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残膜回收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内容,而露天烧荒治理关乎到农村空气质量。检察机关能够紧密联系‘三农’中的突出问题,聚焦服务乡村振兴,通过公益诉讼能动履职,将检察监督体现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中。”五原县政协委员樊庆伟表示。
一年之际在于春,时下正值河套平原春耕备种之际,五原县检察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护航春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多种措施,从资源保护、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切实发挥检察监督作用,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
五原县检察院对17家农资经销门市、育种企业、化肥生产商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查看了经销商的经营资质、进货渠道、销售台账、种子质量、产品保质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以及是否存在侵犯种业知识产权等情况,加大对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的监督力度。该院与县农牧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召开联席会,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磋商,切实加强沟通,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资市场合法合规经营。
该院陆续对五原县境内的农田进行排查,发现普遍存在废旧残膜回收不彻底的情况,通过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留取影像资料后依法对涉案乡镇人民政府及环境监管部门立案审查。经调查,残膜混在耕地里使土壤板结,水分、空气流通不畅,破坏土壤结构,进而导致农作物减产。该院将加大对此类污染源的监督,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促进有关单位落实残膜治理职责,进一步保护耕地安全。
农村露天烧荒主要是对田间地头的陈年杂草、秸秆等植物进行焚烧,焚烧后产生大量烟尘,污染大气环境,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为切实巩固监督成果,五原县检察院通过对上一年度办理的露天烧荒案件“回头看”,进一步压实行政机关的职责,实现农村烧荒污染长治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