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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帅夫妻赠与别人的财产,还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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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0 10:15:52来源: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琪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经济活动都能从里面找到答案。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入施行的第三年,为帮助广大群众提高运用民法典的能力,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策划推出《每周学一“典”》专栏,按照民法典分编顺序,采取以案释法、检察官讲法等多种形式,对重点法条进行剖析解读。

          案例:小帅的儿子常年在国外定居,对自己的父母不闻不问,小帅夫妻的日常起居一直都由朋友的女儿小美照顾,为表感谢,小帅夫妻将一套房子赠予小美,并签订了赠予合同。小帅夫妻去世后,小帅的儿子得知房子被赠予小美后十分不悦,想要回房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玉检君说法

          本案中体现的是《民法典》中的自愿原则,该原则也正是《民法典》的核心原则。

          同时,赠与人是具有随意撤销权的,即赠与人到将赠与资产转移以前,是能够悔约的。可是,历经公正、依规不可撤消的具备抗灾、精准脱贫、扶残等公益性、社会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合同书的赠与人不可悔约。

          其中,什么是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呢?在现实生活中,社会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一般包含直系血亲中间的赠与,为知恩图报为之的赠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