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图文)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月19日上午根河市公安局召开2020年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工作报告会议。根河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树和同志,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宏波、王占军、万顺岩,局党委委员、根河市纪委监委派驻根河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肖玉才,副局长于万彬,以及各室所队环节以上干部,民警、辅警代表共计126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由罗宏波副局长主持。
会上,根河市纪委监委派驻根河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肖玉才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工作报告。韩树和副市长代表市局党委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报告。
会议指出,2020年,公安局党委在市委、政府和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训词精神,严格按照“四个第一”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持续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诸如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大监督格局还未完全形成、“四风”问题仍未彻底根治等短板弱项,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一以贯之地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要求,(一)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一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持续强化班子和领导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整治顽瘴痼疾。要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二)从严监督执纪,履行好监督责任,一要切实抓好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责任的落实。二要切实抓好警种部门管理监督责任的落实。三要切实抓好综合部门职能监督责任的落实。四要切实抓好督审信部门专门监督责任的落实。(三)打造过硬队伍、加强组织领导。一要加强自身建设。二要加强沟通协调。三要加强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