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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蒙”精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内蒙古元素”

        2023-03-09 10:13:25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郭惠心

          2023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三次提及内蒙古法院相关工作。是怎么样的亮眼成绩、举措值得工作报告不惜笔墨,一起关注报告中我们的家乡!

          报告原文:

          内蒙古、辽宁、湖北、湖南、广西等法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天津、河北、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等法院主动为出海“抢订单”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竭力对市场主体拼经济创造“暖环境”。

          “内蒙古元素”解读

          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是内蒙古的“头”等大事。内蒙古法院紧扣地区发展脉络,率先打出“组合拳”,全力服务营商环境。

          内蒙古法院强化顶层设计,印发《全区法院常态化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工作方案》,牢固树立“起跑”意识,开启安商惠企新征程。制定《内蒙古法院以更优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2022》《内蒙古法院以更优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三十条)》,让司法服务有方向、有内核。推出10项惠企举措,开通涉企诉讼“绿色直通车”,出台条线指导制度机制43项,部署开展“巩固提升年”活动和“蒙马奔腾2022”审执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推出十项惠企举措、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法院拓展大讨论活动长效机制成果,以期实现对企业的长效服务。

          内蒙古法院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出台《关于为中小微企业依法提供缓交、减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工作指引(试行)》,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使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为让企业家在内蒙古放心投资、安心创业,制定《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刑事司法保护、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加强民商事司法保护、保护涉案企业信息和声誉、强化涉企“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等方面,多维度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将“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贯彻始终。

          聚焦市场主体难点、堵点、痛点,系统梳理和完善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订单式”服务(四十条)》,以六个方面40项工作举措,将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强力保障市场主体胜诉权益,以开展“蒙马奔腾2023”专项行动为载体,组织部署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涉刑事财产刑案件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执行工作成效。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内蒙古高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服务保障大局,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零容忍”,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为内蒙古自治区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提供强力司法保障。

          报告原文:

          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内蒙古、重庆、西藏、甘肃、宁夏等法院依托马背法庭、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内蒙古元素”解读

          近年来,内蒙古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独特优势,积极探索草原特色矛盾化解模式,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以务实之举凝聚民心、赢得口碑。

          全区人民法庭明晰新时代“枫桥法庭”功能定位,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实现“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的转变。推出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自助查询、文书印制、短信联系平台等方式服务辖区群众,最大程度释放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潜能,切实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规范化诉讼服务。截至目前,全区人民法庭与“一站式”对接数量达到182个。

          内蒙古法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托“车载法庭”“马背法庭”“背包法庭”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部分法庭设立了诉讼联络员,赤峰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在辖区设立了283个“法官便民工作室”,把法庭搬到苏木嘎查,带到群众身边。2021年7月,太仆寺旗法院女法官额日登其其格和书记员背着国徽策马而行,来到牧户毡房进行现场调解,“路再远,公平正义必达”的“马背法官”精神从未止步。

          立足新发展阶段,内蒙古法院积极打造便民移动法庭,投入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为人民法庭配备了100多台巡回审判车,所有车辆具有车内开庭、庭审现场录制、制作法律文书、远程签章等功能,带着“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信念,巡回审判车载着嘱托、期待和使命,走过北疆的每一个角落。

          民之所向,我之所往。内蒙古法院加快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专业化法庭和移动法庭为辅的形式,依托车载法庭、马背法庭、背包法庭等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打造直通群众身边的司法桥梁。同时,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面对面”调解、区块链证据核验技术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集成应用,进一步擦亮司法为民“窗口”。

          报告原文:

          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法院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内蒙古元素”解读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一直以来,内蒙古高院高度重视双语干部和人才培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双语法官培养工作和自治区党委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推进双语法官培养工作制度机制改革,切实提高双语法官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蒙汉双语法官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促进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双语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近年来,根据各地区法院双语人才的需求及审判业务实际,内蒙古高院积极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采取放宽招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定向选调、双语书记员招聘等方式来切实加强对汉蒙双语人才的招录力度。自2021年至今,全区法院系统累计招录双语干警近百名,有效缓解了双语人才招录难的问题,为双语审判储备力量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加大招录工作力度的同时,结合法官员额制和遴选制改革,积极向双语法官倾斜员额比例、推进双语法官评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双语法官有序流转、进退平衡,确保全区双语法官队伍数量和质量。依据最高院《民汉双语法官评定办法》研究制定下发《全区法院双语法官评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双语法官评定工作,切实提升全区双语法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自2018年以来共评定出467名双语法官,占全区法官员额数的10.87%,占全区法官实有人数的11.49%,超额完成了最高院“双语法官千人计划”中内蒙古分配到的培养272名双语法官的目标任务,走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前列。

          建立双语高层次人才库,充分发挥双语高层次人才在教育培训、重大案件审理、课题调研等工作中的带头引领作用,实现语言、专业、经验全方位“传帮带”,全力推动将优秀双语法官培养纳入年轻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工作。2021年、2022年分别培养出1名双语法官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内蒙古法院系统仅此1名),1名双语法官被评为全区专家型法官。

          同时,依托全国蒙汉双语培训基地承担区内区外蒙汉双语法官培训任务。2022年12月,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承办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国蒙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共有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的100名蒙汉双语法官参加此次线上培训。全年共组织近200名双语法官参加系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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