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签!跨区域草原保护协作机制
3月26日,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和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会签了《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乌拉盖管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征、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申彦民出席,两地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分管领导及检察人员参加会签仪式。
协作机制从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配合、研讨分析会商协作、重大案件联合办案、生态环境协同修复、联防联控溯源治理协作、公益诉讼宣传协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为跨区域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了新路径。
会签仪式结束后,两院开展了第一期同堂培训,围绕两地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就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和民事,行政,刑事检察的有效衔接,探索“党建联建+公益诉讼检察”模式和办理草原生态资源保护案件中线索发现、委托鉴定、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乌拉盖管理区和霍林郭勒市地缘相近、山水相连、人缘相亲、文化相融,在草原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上具有跨河湖流域、跨地域区划的特征,跨区域草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签订是实现草原生态一体化保护的重要举措,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跨区域协作机制的签订为契机,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加强机制实体化运行。
此次会签跨区域协作机制,为未来两地协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搭建了平台,也为下一步拓展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积累了经验,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此为新起点,紧贴生态检察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符合本地区草原保护规律的办案模式,用好用足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激发队伍新活力,协同推进两地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