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的通告
通知公告
为全面加强我县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行车、停车秩序,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内容
(一)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骑行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
(三)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严查各类“改装、超标、加装”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四)从严整治“炸街”“飙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整治措施
(一)按照“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的要求,交通秩序整治期间,交管大队将对主城区实施全面严管严控,对不文明驾驶员和行人要求进行志愿服务(3选1),一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罚款处罚。二是志愿服务劝导纠正不文明行为,时间不少于30分钟(志愿服务时需手持小旗),三是转发朋友圈点赞不少于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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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是为了整治交通乱象、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水平,广大市民应予以理解、配合和支持,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文明、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林格尔县大队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