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对捕后判3年有期徒刑以下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院党组迅速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成立吴德霖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评查领导小组和五个评查小组。对捕后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免于刑事处罚、判决无罪的案件在规定时间内逐案进行评查。
通过评查活动的开展,我院评查案件共17件。其中宣告缓刑案件16件、免于刑事处罚案件1件,评查为合格等次案件17件,占所评查案件的100%。专项评查中发现了个案存在量刑建议幅度偏大、案卡有漏填、错填的情况、公诉意见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