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抓实效 夯实基础保稳定——兴安盟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在推进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过程中,兴安盟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强化监管、落实帮扶为主线,以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恶性案件为目标,着力强基础、补短板、促规范,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效,积极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质升级。
坚持法治思维
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细化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环节。建立矫正小组全面覆盖、监管等级严格分类、矫正方案合理有效、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的矫正监督体系,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抓好建章立制
提升社区矫正管理专业化水平
结合兴安盟实际,吸纳先进地区经验,制定《兴安盟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操作指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操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把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长效机制立得住、落得实、行得远。
强化科技支撑
提升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化水平
全面应用“正行通”手机APP、JIPad司法智能终端和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监督管理,落实定位监管、电子签到、视频核查等监督管理措施,实现全天候管控、全方位研判,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建立法院业务系统与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数据信息交换通道,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撤销缓刑假释等环节完成联网对接、协同办案。
树立科学理念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水平
坚持以教育感化人心、以帮扶温暖人心的科学矫正理念,依托兴安盟司法行政“盟旗乡”三级联网系统,在全区率先架设社区矫正对象线上教育“云课堂”,召开全盟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感化大会,通过线上教育“云课堂”开展警示教育、感化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辟提升教育矫治质效的新路径,进一步推动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体制机制
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水平
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率先实现社区矫正委员会盟旗两级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乡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目前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科右中旗已实现乡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