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长安网群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 (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资料

        2023-02-03 16:26:23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责任编辑:岳科坚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是自治区党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自治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研究制定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一)政法委主要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中央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党中央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自治区法学会。

          10、完成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治区法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主要职责任务:

          (一)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法学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理论支持。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为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做出贡献。

          (四)指导基层法学会和研究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双百”方针,制定法学研究规划和计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繁荣我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

          (五)参与自治区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等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

          (六)引导自治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之路,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七)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积极参与自治区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自治区法学会的报刊、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运维工作,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宣传和推广创新研究成果。

          (九)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服务,发挥人才库、思想库和智库的服务作用。

          (十)开展区内外法学法律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各地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十一)加强会员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常了解和听取法学界、法律界的呼声,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

          (十二)加强对法学界、法律界和律师行业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加强思想建设,强化依法办事理念,规范从业职业行为。

          (十三)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学会干部队伍。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自治区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自治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开展全区社会治理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理论基础研究和对应对策研究,为机关决策提供参考;开展社会治理领域的宣传、交流、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所属的二级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开展邪教人员教育工作;承担全区反邪教干部培训任务;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包括:政法委本级、自治区法学会、自治区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和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批准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是自治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内设13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处、维稳指导处、综治督导处(专项行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处、反邪教协调处、法治处(自治区司改办)、执法监督处、宣传教育处、信息化建设工作处、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处、机关党委。编制68人,编制公车4辆(实物保障车2辆、机要保障车2辆)。

          法学会内设2个部门,即办公室、学会部,共有编制9人,实有6人,离退休5人。自治区法学会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代管。

          自治区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单位。内设综合科、信息研究科和宣传教育科,核定事业编制12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单位,内设综合科、宣传科和反邪教科。核定事业编制12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经费实行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政法委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3 法学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4 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6 法制教育中心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8510.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72.65万元,增加17.6%,增加主要原因为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工作未能及时全面开展,项目资金结转至本年。

          支出预算18510.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72.65万元,增加17.6%,增加主要原因为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工作未能及时全面开展,项目资金结转至本年。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851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56.98万元,占比72.7%;上年结转5053.86万元,占比27.3%。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851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2.48万元,占比12%;项目支出16298.36万元,占比88%。

          全年财政预算本级安排18510.84万元,较上年度15667.03万元增加2843.8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工作未能及时全面开展,项目资金结转至本年。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预算本级安排1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是由于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费2.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履行部门预算,接待费用合理合规。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51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2.48万元,占比12%;项目支出16298.36万元,占比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10.8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43.81万元,变动原因:2022年疫情原因,我单位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工作未能及时全面开展,项目资金结转至本年。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行政运行(01)。本年预算数1269.09万元,上年度预算数1531.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7%,原因为人员增减变化导致。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年预算数16040.2万元,上年度预算数13581.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8%,原因为2022年疫情原因,我单位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工作未能及时全面开展,项目资金结转至本年。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事业运行(50)。本年预算数371.39万元,由于上年度预算科目有误导致误差。

          4.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本年预算数249.13万元,由于上年度预算科目有误导致误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本年预算数110.88万元,由于上年度预算科目有误导致误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本年预算数12.79万元,由于上年度预算科目有误导致误差。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本年预算数128.25万元,由于上年度预算科目有误导致误差。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本年预算数64.12万元,由于上年度预算科目有误导致误差。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01)引进人才费用(16)。本年预算数14万元,上年预算数12万元,由于本年新增一人导致增加变化。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本年预算数48.7万元,由于上年度预算科目有误导致误差。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本年预算数12.42万元,由于上年度预算科目有误导致误差。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本年预算数45.99万元,由于上年度预算科目有误导致误差。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

          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本年预算数143.88万元,由于上年度预算科目有误导致误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较上年增加478.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二是新增绩效工资;公用经费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较上年增加9.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导致。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256.84万元,其中办公费16.2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2.32万元、差旅费7.54万元、培训费14.23万元、工会经费14.6万元、福利费18.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万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266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经费10万元、办公费16.8万元、邮电费3.32万元、差旅费10.48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99.57万元、工会经费21.64万元、福利费27.05万元、其他交通费69.6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9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9.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导致。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775.64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728.8万元,减少46.84万元,减少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减少两个项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个,公开绩效目标1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298.3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我单位的重点预算项目有:法治环境建设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政法工作总体绩效目标为:让广大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人民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下降5%,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超过2起,案件执行率不低于90%。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总体绩效目标为:在全区铁路沿线开展治安巡防工作,保证铁路线路的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政治安全、社会安全、事故安全、暴力恐怖和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保证铁路沿线的行车安全。全区管辖范围内的铁路沿线治安状况良好,不发生任何危害铁路安全运行的事故隐患。全年不发生亡人事故,不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

          经过我们不懈努力已基本达到上述绩效目标,全区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资料附表.xls
        72af19f0235c3997c6561da067100523.xls (133.00 KB)

        365277_det365娱乐官网登录_36365最新线路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