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管控措施的公告 (2022年第118号)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管控措施的公告
(2022年第118号)
根据10月25日以来三轮核酸检测情况,经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还存在社会面传播风险,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于2022年11月2日零时起,调整以下管控措施:
1.无疫小区经社区申请、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每天每户可有一人凭出入卡出入小区一次。
2.低风险区小区居民可在小区内超市、便利店采购生活必需品,到小区门内取送快递、外卖,避免人员聚集。
3.中风险区继续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区域管控措施。
4.高风险区继续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区域封控措施。
5.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提倡“居家办公”,确需返岗的实行闭环管理,不得返回小区。
6.工业企业按照闭环管理模式保障正常生产经营。
7.有序放开低风险区的快递、外卖营业网点,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
8.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市民要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核酸检测,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