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电缆线案件
近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电缆线案件,三名被告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年四个月和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甲在闲聊时得知和林县有一处正在施工的电缆工程,便伙同被告人乙,打起了盗窃电缆的主意。乙便跟着甲三次来到作案地点,盗取铜芯电缆共计78米,价格共计人民币74178元。
得手后的甲很快把盗窃电缆卖掉的钱挥霍一空,尝到甜头的他不满于每次盗窃一点,于是甲找到丁忽悠他一起“干大事、挣大钱”。丁同意后,甲便要求丁租辆车,准备好作案工具后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甲和丁两次前往和林格尔新区盗窃铜芯电缆共计260米,价格共计人民币2472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甲、乙、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甲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乙、丁盗窃数额巨大,其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年四个月和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三万元、五万元。